原平市第二小学作业管理细则
为贯彻落实《原平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实施方案》,进一步规范学生作业管理,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作业管理细则。
1. 一、二年级不得布置家庭书面作业,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。
2. 各科任老师不布置超越课程标准、超越教学进度、超越学生认知水平和能力的集体性作业。
3. 作业要符合学生年龄特征,能由学生独立完成,不得布置机械性、惩罚性、重复性、随意性作业。不布置未经教师先做或存在偏题、怪题、错题的作业。
4. 作业设计要“精”,不准不加选择地以翻印成套试卷或练习册代替作业。
5. 教师必须面对学生布置作业,不准通过微信等电子通讯方式布置作业。
6. 除省定教辅材料目录外,任何教师不得要求学生、家长购买其他指定的教辅材料,不得要求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。
7. 不准要求家长检查、批改作业,不准给家长布置作业或变相布置作业。
8. 落实作业统筹管理机制,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,公开班级各学科作业,加强质量监督。
9. 成立专门作业管理机构。学校教务处和年级组分别对本校、本年级作业布置负总责。班主任对本班作业布置负总责,各学科教师设计作业后,须在每天下午4:30半前经班主任签字确认,再布置给学生。
10. 各科任教师要积极研究学情与教材,提升作业设计质量,保证合理充足的课后服务时间,对于有困难的学生要加强学生加强面批讲解和答疑辅导,对作业优秀的学生要激励表扬。
11. 鼓励布置个性化作业,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。
12. 教师要指导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,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辅导。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。
13. 严格按课程标准落实零起点教学,消除家长顾虑,避免学生参加各类学科超前培训。
14. 设置“无作业日”,无作业日鼓励学生以家务劳动、亲子阅读、体育活动、社会实践活动等代替书面作业。
15. 持续深入地推进课堂教学改革,优化教学方式,提高课堂效率,努力做到“当堂清”,不留或少留课外作业。